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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SEC開示「以太坊質押」:PoS Staking非證券交易、參與者不需註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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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SEC開示「以太坊質押」:PoS Staking非證券交易、參與者不需註冊

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企業融資部門發布聲明稱,使用權益證明(PoS)機制的公開、去許可網路上的「協議質押」活動不構成《證券法》定義的證券交易。聲明指出,受涵蓋加密資產(與網路程式化功能密切相關的資產)在 PoS 網路上的質押,均屬行政或輔助性質,不滿足 Howey 測試的「投資合約」標準,因此參與者無需向 SEC 註冊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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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企業融資部門於美國當地時間 5 月 29 日發布聲明,旨在進一步釐清聯邦證券法對加密資產的適用性。SEC 企業融資部門在聲明中指出:

該聲明針對使用權益證明(Proof-of-Stake,PoS)作為共識機制的網路(以下稱「PoS 網絡」)上進行的某些「質押」(staking)活動,提出其觀點。本聲明特別針對與公開、去許可網路程式化功能密切相關的加密資產質押活動,這些資產用於參與或因參與該網路的共識機制而獲得獎勵,或用於維持該網路的技術運作及安全性或因此獲得獎勵。本聲明將此類加密資產稱為「受涵蓋加密資產」(Covered Crypto Assets),並將其在 PoS 網路上的質押活動稱為「協議質押」(Protocol Staking)。

SEC 對協議質押活動的主要觀點

這份聲明為加密貨幣行業提供了重要的監管指引,特別是針對 PoS 網路的質押活動,涵蓋了節點營運者、驗證者、託管人以及相關輔助服務提供者的角色。以下根據聲明內容,詳細總結 SEC 在協議質押活動上的觀點:

企業融資部門認為,協議質押活動不涉及 1933 年《證券法》第 2(a)(1) 條或 1934 年《證券交易法》第 3(a)(10) 條定義的證券發行和銷售。因此,參與協議質押活動的參與者無需根據《證券法》向 SEC 註冊交易,也無需適用《證券法》的豁免註冊規定。

受涵蓋加密資產是指與公開、去許可網路的程式化功能密切相關的加密資產,用於參與網路共識機制或維持網路技術運作及安全性。

這些資產不構成證券定義中的金融工具,基於 Howey 測試的分析,協議質押活動不滿足「投資合約」的條件,即不存在對從他人創業或管理努力中獲得利潤的合理期望。

SEC 根據 Howey 測試評估協議質押活動,認為這些活動不涉及對金錢的投資、共同企業,或從他人創業或管理努力中獲得利潤的合理期望。節點營運者、託管人或服務提供者的活動均為行政或輔助性質,不滿足 Howey 測試的「他人努力」要求。

參與協議質押活動的節點營運者、驗證者、託管人及服務提供者無需向 SEC 註冊交易。此觀點為質押者和「質押即服務」提供者提供了監管清晰度,可能促進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基金(ETF)納入質押產品。

本聲明僅適用於與公開、去許可 PoS 網路相關的協議質押活動,不涵蓋其他類型的加密資產或活動。聲明強調,存入的受涵蓋加密資產不得用於託管人的營運、借貸、質押或再抵押,且需以避免第三方索賠的方式持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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